自去年12月底成立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以来,为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目的,使其有效地维护该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更好地促进全市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瑞丽地税局开展了以下工作:首先是以强化教育为切入点,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防线;其次是以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三项新机制:一是与市纪委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预警机制。针对该局点多面广、地方税收业务涉及面大的特点,为使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对全局干部遵纪守法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月进行自查、检查和督查,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制度,完善了责任追究;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机制。瑞丽地税局聘请了该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有关人员作为他们的特邀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座谈会,充分听取“两员”对该局的工作意见建议,请他们对其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