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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地税反腐网络全覆盖
[ 作者:孙晓鸿、熊腾云  |  更新时间:2010-7-21  |  点击数:68 ]

为贯彻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瑞丽地税局根据工作实际,在每个基层税务分局设立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从而将纪检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拓展了反腐网络覆盖面。

我局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选配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他们在完成所在单位税收业务工作的同时,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协调管理,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开展廉政监督,对发现违反廉政制度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向市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所在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为保证兼职纪检监察员充分发挥作用,我局还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员会议,组织业务培训,研究有关问题,交流工作情况,提高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制定出台《瑞丽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员工作规程》和《瑞丽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员考核办法》,对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及问题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定期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比,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行风评议中排名前列的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表彰;对监督不力、严重失职、评定为不合格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向分局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免除兼职纪检监察员职务。

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是我局将监督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和深化廉政建设的一重要举措,扫清了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的盲区。由于兼职纪检监察员兼任了其他职务,且多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从而通过其有效工作实现了“内行监督内行”,这对于进一步强化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有效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主办单位:瑞丽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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