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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丽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 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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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服务在地税,满意在地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职,确保办事效率。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做到恪尽职守,勤勤恳恳、切实有效地做好本职工作。坚决杜绝懒散拖拉、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认真、负责、迅速地完成省、州局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遵循“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的五办原则,热情接待各类来访,不以任何借口推脱,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纳税人的请求和询问,方便纳税人办事,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良好的地税机关形象。做到让省、州局及市委、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三、坚决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要求。努力为纳税人创造一个法制、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依率计征,公平税负,规范管理,保证做到征税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程序。
四、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勤勉敬业、服务经济的税收工作理念,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治税,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管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
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执行、追究力度,不断规范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地税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以权谋私、刁难、要挟纳税人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及有关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税务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692-4145439 4141907
承诺人:尹可山、陈勇、郭勒当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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